材料中的第一种观点错误,第二种观点正确。理由如下:
(1)法治政府是政府依据宪法法律设立的、政府权力法定、政府决策和行为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并对其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政府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是法治政府的重心。该政府根据权责法定的要求,推出责任清单,体现了政府权力法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的原则,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而并非观点一所述的推卸责任和权力滥用。
(2)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的思维:①权力受制约思维要求制定科学的制度机制,使权力得到制约,使权力行使具有明确边界。②依据法治思维,权力体制与机制必须保证权力在相互制约的前提下相互配合。因此,该政府推行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是政府遵循法治思维的产物,通过逐条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能够逐渐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使政府慎重对待权力行使的边界,把自己置于监督约束之下。
(3)法治政府是有限政府,其权力受到法律的界分和限定,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运行;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承担。因此,该政府的举措,是进一步约束和规范自身权力的行为,而并非观点所述,是在推卸责任和滥用权力。
(4)在所有的国家机关中,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国家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各级政府来实施。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不仅关系到法治国家能否建成,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因此,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关键,在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明确权力价值取向上作出全面的法治制度安排,并确保在法治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只有这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成法治国家才不至于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