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资料】(1)甲公司于2007年1月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入卡车1辆,发票总金额为234000元。 应纳车辆购置税=234000×10%=23400(元) (2)乙公司于2007年1月4日进口1辆小汽车,到岸价格5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 应纳车辆购置税=[500000×(1+50)×10%]=75000(元) (3)张某于2007年1月1日因福利彩票中奖获得小汽车1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00000元。张某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决定将该汽车转让给王某,转让价450000元。 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400000×10%=40000(元) 王某应纳车辆购置税=(450000-400000)×10%=5000(元) 【要求】对上述单位及个人计算的应纳车辆购置税额进行分析,指出其中计算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应纳税额=234000÷(1+17/%)×10/%=20000(元) (2)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500000×50%=250000(元)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500000+250000÷(1-8%)=815217.39(元)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815217.39×10/%=81521.74(元) (3)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400000×10/%=40000(元)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同类型汽车的最低计税价格(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认。 (4)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因此,王某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