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在其父死后,按照遗嘱共同继承了其父的古画两幅。三人约定,由甲保管这两幅古画。2017年3月1日,甲发现其中一幅古画画轴有破损,遂将该古画送至丁处进行修缮。同年4月5日,甲擅自以共有人的名义将该古画出质给戊。就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涉及共有物处分或重大修缮问题。本题中,甲、乙、丙三人从其父处共同继承了古画两幅,甲乙丙三人对这两幅画的共有形式应当是共同共有,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擅自将古画出质的行为属于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故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这里的管理指的是以防止共有物的灭失、损毁或者权利丧失、限制等目的,而维持现状的行为,又称为共有物的保存。本题中,甲将古画送去修缮的行为不属于《物权法》第97条规定的重大修缮,而应当属于第96条规定的管理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