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张之间的买卖衣服的行为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小姐在合同签订后取得衣服的所有权,则合同有效
B、
李小姐嗣后追认合同的效力,则合同有效
C、
不能生效
D、
张小姐一直拥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考点] 效力待定行为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本题中,王小姐拾得衣服,并没有取得衣服的所有权,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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