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海南省的东方家具生产公司,于2009年1月从美国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其报关单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0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00块木材,而该公司由于近期引进先进设备,目前做成一套家具只用150块木材,但这是难以测量的,海关认为东方公司信誉良好,给予批准,8个月后,东方公司将成品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现假设东方公司进口木材10万块,每块价格10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请计算其避税的成果是多少。
【正确答案】东方家具生产公司的避税成果为:
[100000-(100000/200)×150]×100×50/%=1250000(元)
由于东方家具生产公司灵活运用单耗计量单位,成功地避税1250000元。
点评:此例说明的是如何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税收筹划,具体就是在保税货物复运进出口这两个环节中,纳税人在报关时要填写报关表,其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该单位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米、吨/立方米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还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度量衡单位容易测量,而自然单位要具体测量则很困难,所以纳税人可以利用“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形式做出税收筹划。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