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起码生活水平的低收人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的一个重要子系统。而社会福利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社会福利实际上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全部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保障和福利,除前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外,还包括其他旨在改善与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物质福利,以及全部公共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和服务。
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概念,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并列的概念,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日益重要的子系统。社会求助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都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之下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资金来源不同
①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预算拨款。
②社会福利资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福利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还有各个组织单位的专项基金、社会团体的资助与捐献,以及福利服务的收费等。
(2)保障对象不同
①社会救助的保障对象具有选择性
尽管社会救助是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但事实上社会救助的对象是需要经过家计调查和资格审定的。一个社会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仅是一小部分社会成员,是有选择的和有限的。
②社会福利的保障对象具有全民性和无选择性
与社会救助的保障对象是有选择的和有限制的完全不同,社会福利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每个社会成员无论贫富、无论长幼尊卑,均有享受普遍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正因此,社会福利有“社会工资”的美誉。社会福利是普惠制的社会保障,其最基本的特征是按人头补贴,且待遇相同。不论是针对老人、妇女、儿童、身心障碍者等的特殊福利,还是面向全民的普遍福利,都有普享和公平的特点。
(3)权利义务不同
①提供社会救助通常被认为是政府对国民的应尽责任,是低于贫困线或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国民应该享受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救助方与接受救助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有单向性。
②社会福利是社会化的,保障项目大多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4)待遇水平不同
①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具有“保底”性
由于社会救助是直接设在最起码的生活标准线也即贫困线之上的、用来确保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因收入的减少或中断而陷于贫困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因而被称为社会的“第一道安全网”。也就是说,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陷于生存困境,都将得到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
②社会福利的保障水平具有从优性和刚性
在制度化社会福利的发展进程中,伴随着经济繁荣和政治民主,许多福利国家在推进社会福利时普遍倾向于提供更高、更优的津贴和服务。同时也就日益加剧了社会福利的刚性特征,即能高不能低、能上不能下。
(5)保障项目不同
①社会救助的保障内容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的最低生活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共福利支出的增加,现代社会救助还包括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失业救助、生育救助、丧葬救助、法律援助等,它们相互关联、共同作用,构成现代社会救助的有机整体。
②社会福利的内容则既有专为社会弱者提供的福利项目,如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福利,也有全民性的社会福利如医疗卫生保健、教育、住房等,还有与工作单位紧密关联的职业福利如企业年金等补充性保障和职业行业内部的员工生活休假培训等内部福利、由居住地区提供的社区福利如社区福利性服务以及福利设施和福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