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问题:
问答题 本案侵犯了王小明何种权利?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侵犯了王小明的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的总和。名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个人的尊严,并可能对其参与民事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机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题中,方雅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使得王小明受到指责,造成土小明名誉受损,因而方雅行为侵犯了王小明的名誉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本案的侵权责任承担人是谁?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方雅的父母,基于监护责任;王老师,传播侵权事实;一江晚报报社,传播侵权事实。监护人责任是指作为被监护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方雅还是小学四年级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方雅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王老师未进行真实性调查就将方雅的文章推荐给《一江晚报》并发表,一江晚报未经核实就公布了方雅的文章,也是传播了侵权事实,构成被告,应对王小明受到的损害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