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因为醉酒打伤王某,被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张某突发精神病,则此时应当:{{U}} {{/U}}
A.延期审理
B.由其妻子以监护人身份担任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C.如果张某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两个儿子张海和张洋,两人皆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则由当地民政部门指定一人担任诉讼中的代理人
D.诉讼中止
A
B
C
D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136条的规定,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又没有确定的,应当中止诉讼,而不是延期审理。根据民诉意见第67条规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而非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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