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代理权的行使,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代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效果,都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有关代理权行使规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1)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 ①亲自行使代理权。被代理人之所以委托特定的代理人为自己服务,是基于对该代理人知识、技能、信用的信赖。因此,代理人必须亲自实施代理行为,才合于被代理人的愿望。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由发生,否则不得将代理事务转委托他人处理。 ②谨慎、勤勉、忠实地行使代理权: a.代理制度通常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设,被代理人设立代理的目的,是为了利用代理人的知识和技能为自己服务,代理人的活动是为了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从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应谨慎、勤勉、忠实地处理好被代理人的事务,以增进被代理人的福利。 b.代理人应谨慎、勤勉地行使代理权。根据《民法典》第164条第1款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忠实报告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以使被代理人知道事务的进展以及自己利益的损益情况。在代理事务处理完毕后,代理人还应向被代理人报告执行任务的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文件材料。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过程中,应尽保密义务,对于其知晓的被代理人的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利用它们同被代理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c.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被代理人由此受到损失的,根据《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的规定,由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赔偿责任。 (2)限制代理权行使的情形 代理人在从事代理行为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诚信原则正当行使其代理权,不得从事如下行为: ①不得从事自己代理行为。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与自己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168条第1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②不得从事双方代理行为。双方代理,是指同时代理本人和相对人为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俗称“一手托两家”。《民法典》第168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对双方代理行为,如未经被代理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追认,则应认定为无效。 ③代理人不得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按照《民法典》第164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