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
   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工作期间因甲疏忽大意致乙右臂伤残,应属于因公负伤,故A项正确,B、D项不正确。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故C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