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张某开发防震耳机,但二者对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利益分配办法没有约定,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防震耳机开发完成后,下列做法不符合规定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与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与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且“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没有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该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注意,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约定自行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但是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