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合同价为1500万元,分两个区段,有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保留金在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后分两次支付,各50%;误期损害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1年。
区段 工程价
(万元)
合同规定
完工日期
实际竣工
日期(已存移
交证书上
写明)
索赔允许延
长工期(天)
签发移交
证书日期
扣保留金
总额(万元)
缺陷责任
期内业主已
动用保留金
赔偿(万元)
误期赔偿
费率(万元)
1000 1996-3-1 1996-3-1 0 1996-3-10 50 15 3‰×1000/每天
500 1996-8-31 1996-10-10 10 1996-10-15 25 0 2%×500/每天
合计 1500 1996-8-31 1996-10-10 10 75 15
问题:
问答题 该工程误期赔偿费为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Ⅰ区段不延误。
Ⅱ区段:
延误天数=40天(1996-8-31→1996-10-10)
索赔允许延长10天,故实际延误=40-10=30天
赔偿金额=30×2/1000×500=30万元
最高限额=5/100×1500=75万元
因为30万<75万,故工程误期赔偿费为30万。
问答题 所扣保留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商退还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保留金列表如下:
区段 退还50%保留金 缺陷责任期退还余留的保留金
日期(发移
交证书日)
金额(万元) 业主已动用金额
(万元)
缺陷责任
期终止日期
金额(万元)
1996-3-10 25 15 1997-10-10 (25-15)=10
1996-10-15 12.5 0 1997-10-10 12.5
故保留金退还:
1996-3-10后14天内,退还25万
1996-10-15后14天内,退还12.5万
1997-10-10后42天内,退还2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