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10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问:对丙、丁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最重要的是能够将案例情节还原为具体的知识点,特别是认识到“丙躲闪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既然是紧急避险,由于险情是由第三人引起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另外,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为第三人或者受害人的过错。在本案中是由第三人引起的,因此,动物饲养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