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 有限效果论 ” 的内容和价值。
( 1 ) “ 有限效果论 ” 的内容
传播学者克拉帕在《大众传播效果》 一书对 “ 传播流 ” 研究进行系统总结, 提出了关于大众传播效果的 “ 五项一般定理 ” , 极力强调了大众传播影响的无力性和效果的有限性, 因而被称为 “ 有限效果论 ” 。 “ 五项一般定理 ” 内容如下:
①大众传播通常不是效果产生的必要和充分的原因。 它只不过是众多的中介因素之一, 而且只有在各种中间环节的连锁关系中并且通过这种关系才能发挥作用。
②大众传播最明显的倾向是对既有态度的强化。 即便是在这种强化过程中, 大众传播也并不作为惟一的因素单独起作用。
③大众传播对人们的态度改变产生效果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其他中介因素不再起作用, 二是其他中介因素本身也在促进人们态度的改变。
④传播效果的产生, 受到某些心理生理因素的制约。
⑤传播效果的产生, 还受到媒介本身的条件(信源的性质、 内容的组织) 以及舆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 2 ) “ 有限效果论 ” 的价值
①有限效果论有益于纠正早期 “ 子弹论 ” 或 “ 皮下注射论 ” 的错误观点, 帮助人们理解传播效果问题的复杂性。
②在认知、 态度和行动三个效果层面上, 有限效果论只考察了后两个层面, 而忽视了大众传播在人们环境认知过程中的作用。
③只考察了传播活动微观、 短期的效果, 而忽略了整个传播事业日常的、 综合的信息活动所产生的长期的、 宏观的潜移默化的效果。
④过分强调大众传播效果的有限性会给传播实践带来某些消极影响, 如降低传播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为低俗有害的传播内容泛滥提供 “ 口实 ”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