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1)不恰当。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表明,其审计意见全部或部分地依赖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或工作。
情况(2)不恰当。按规定,后任注册会计师在评估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时,应评价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影响。具体到情况(2),后任注册会计师应评价甲公司高估上期收入对本期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余额的影响。
情况(3)不恰当。如前任对上期报表发表了非无保留意见,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审计报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果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不相关和重大,则不应因此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情况(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其他事项段,但可以增加强调事项段描述这一情况,并提及详细描述该事项的相关披露在财务报表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