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英国是普通法法系的典型代表,其财政法的渊源既包括12世纪后由议会或议会授权机构制定颁布的制定法,又包括由法院所创立、适用和加以发展的判例法。
在成文法中,一系列的宪法性文件最为重要,它们规定了财政立法权限、财政立法程序、国家财政体制等基本财政法律制度。1627年的《权利请愿书》强调非经国会同意,任何人不得被强迫缴纳任何税收,也不得被摊派任何捐款。《权利法案》也规定,未经国会许可,以皇权停止法律或施行法律,均属超越权力的非法行为。
1919年的《议院法》明确了财政立法权的归属和实施程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英国主管财政的部门是财政部,对政府预算执行中和执行后的稽核是由督察长和审计长负责。
英国的税制是中央集权型的,目前地方只开征了一种税,即1993年起征的地方议会税。中央税主要包括由各税种法规定的关税、国内货物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石油税等,但各具体税种法的变动性都比较大。英国税收立法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各税种法在每年的预算法案等财政法案中可以得到修改,并在具体执行中有法院的解释和案例来补充。作为主要的税收执法机构,英国国内税局常常通过向记者发布“新闻稿”和“惯例声明”的形式来发表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看法并通过发表“饶让规定”来放松某些原来较严厉的税法解释的适用。在实践中,这些往往也被视作税法的渊源之一。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