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通知W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的做法不当。甲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突击性的检查。
(2)没有同时监盘总部和营业部库存现金的做法不当。总部和营业部库存现金应当同时监盘,如果不能同时监盘,则应对后监盘的库存现金实施封存。
(3)甲注册会计师盘点营业部库存现金不当,应由W公司出纳亲自盘点库存现金。
(4)对盘点中的白条不应由出纳及会计主管解释后作为现金处理,应要求做出必要的调整或者在“库存现金监盘表”中注明。
(5)“库存现金监盘表”签字人员不当,“库存现金监盘表”应由W公司相关人员(出纳和会计主管)和注册会计师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