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2015年卷三第17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A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五)项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甲擅自临摹他人画作并出售给路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复制权。 B正确: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而文字作品没有出租权,所以乙的做法不构成侵权, C错误: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出租权,故丁的做法侵害了录音制作者的出租权,构成侵权行为。 D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九)项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表演权,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包括机械表演权。丙的做法侵犯了音乐作品作者的机械表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