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安装工程一切险赔偿案
[案情简介]
某年8月10日,某保险公司以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单承保了某电力开发公司的两台德国MANB/W发电机组,保险期限为当年8月21日至第二年8月20日,保险金额为500万美元。投保后的第二年8月9日,该发电机组在运行中发生重大事故,该电力开发公司的用电全部消失,机组全部停机。经电力开发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人聘请的检验师三方检验,确定两台机组的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设备价值部分1200万元,费用部分800万元。
【正确答案】
分析与结论:
不应该赔偿。理由有三:一是由于操作人员在测试、判断机组运行是否正常方面经验不足,造成了事故发生;二是保险公司与聘请的检验师共同调阅了电厂工程图、机组运行记录、设计说明书等技术文件,通过综合分析,该事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造厂商(B/W和西门子)在该电厂的机组线路设计上存在缺陷所致;三是该机组已经在投保的第二年4月5日作了买卖合同的交付,并已试发电运行,因此安装工程险保单已经终止。故不应该赔偿。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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