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经济法是调整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关系、社会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而民商法则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二者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均有较大差异。
(一)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经济基础的差异
民商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产生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的、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和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主义理论。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简单的说就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集中,其理论基础是国家适度干预经济理论。
经济观念的差异导致了民法与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完全不同。民法的所有规则旨在给市场机制的自由发挥创造条件,而经济法的规则旨在限制、修正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以使市场经济按照设计的理想状态运行。因而可以说民法是市场经济的“自然法”,而经济法则是市场经济的“制定法”。这正是世界范围内各国民法内容具有很大的相同性及稳定性而经济法却因国家不同及历史时期不同具有很大差异性的原因。
(二) 经济法与民商法在社会基础方面的差异
民商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而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经济国家。
“市民社会”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这种理念在经济上表现为亚当·斯密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理论盛行,国家职能被限制在“守夜人”的地位,在法律制度上则表现为公法和私法的截然区分,以自发的交易和生活关系为规范对象的民法及相应的精神得以弘扬。
经济法是经济国家的衍生物,它是调整国家干预和参与经济活动、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的法。正如金泽良雄所言,经济法的出现是资本主义趋于成熟以及国家与市民社会趋于一致的结果。
总之,民商法与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大相径庭,因而二者在立法目标、价值追求和实现其目标的方式等诸多方面均有所区别,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部门。但是,它们并非是完全对立的,相反,二者之间有一种共生关系,经济法以维护整体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民商法则对在经济法维持的良好环境下自由从事活动的主体及其行为加以规制。
(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民法和经济法是以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为背景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部门法。正是这些差异导致它们在立法目的、目标以及实现目的、目标的方式、手段上的根本不同。由此可见,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且不可相互替代的法律部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