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执行救济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受到侵害时,为了保护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所规定的救济方法和制度。
在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根据救济的内容不同,民事执行救济可以分为程序性救济和实体性救济两种类型。程序性执行救济,是指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民事执行机关违背法律规定实施或者怠于实施执行行为,损害了自己的程序利益而请求原民事执行机关采取补救或排除措施,民事执行机关经审查认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成立的,依法矫正损害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程序利益的执行瑕疵行为的法律制度。综观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程序性执行救济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请求作为或不作为、声明异议、提起抗告、提出参与分配异议等几种具体的方式。实体性执行救济,是指债务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债权人请求执行的内容与权利的现实状态不符,或者具有足以阻却债权人请求执行的实体事由存在,而请求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裁判并撤销或者变更已经开始实施的民事执行行为,民事审判机关经实体审理认为债务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成立的,依法矫正错误的民事执行程序的法律制度。在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实体性执行救济的具体方法主要有债务人异议之诉和参与分配之诉等。据此,本题应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