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阿红和阿力是夫妻。阿力做着自己的生意。2014年,生意上出了点状况,阿力需要周转资金,遂回家同妻子阿红商量,使用阿红身份证办理信用卡用于透支获取资金,等周转过来后再将钱款还上。阿红同意了。2014年1月起,阿力使用阿红的身份证申领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用于透支消费和取现,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5424.72元。2014年4月,阿力使用自己的身份证申领了两张银行信用卡,同样用于透支消费和取现,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99758元。随后的一年里,阿力投资不慎,生意失败,导致透支的信用卡金额无力偿还。对于夫妻二人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_
  • A.诈骗罪
  • B.信用卡诈骗罪
  • C.金融诈骗罪
  • D.侵占罪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阿力、阿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涉案本金达人民币215182.72元,属数额巨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