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幢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地上某一层,共有两个防火分区组成,每分区设一个疏散出口,两个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该层的面积不应大于多少平方米?
[解析] 《高规》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3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下表规定的公共建筑:
| 两个防火分区之和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
| 建筑类别 | 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m2 | 建筑类别 | 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之和/m2 | ||||||||||||||||||||||||||||||||||||||||||||||
| 一类建筑 | 1400 | 二类建筑 | 2100 | ||||||||||||||||||||||||||||||||||||||||||||||
| 注: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淋系统时,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