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刑法教科书提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这种解释属于(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但是,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为论理解释,所以选 D。刑法教科书提出“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这种解释属于学理解释,而学理解释由于缺少法律的授权,为无权解释。所以选 A。类推解释为法律所禁止,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