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成本项目;
根据出版物成本组成结构,属于固定成本的项目有:
1.相对固定的稿酬。我国支付稿酬的三种法定基本方式中,与生产量不发生直接关系的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中的基本稿酬和一次性稿酬。基本稿酬根据字数付酬,在一定的付酬标准下,字数越多,所支付的基本稿酬也越多,但与生产量无关。一次性稿酬通常由出版单位按作品的质量、篇幅和经济价值等,参照基本稿酬的标准计算出报酬额,一次(有时经征得作者同意也可分次)支付给作者。以该作品制作成的出版物,无论生产多少,均不必再向作者支付报酬。
2.制版费用。纸质出版物的制版费用分为文字排版费、图片制版费、感光胶片输出费等。文字排版费根据字数或版面支付;图片制版费根据图片开数大小按块(或套)支付;感光胶片输出费按出版物的开本大小和面数多少支付。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版费用分为录制费、摄制费、编程费、母盘(带、卡)制作费等。前三项按制作所需时间(以小时为单位)或按项目支付;母盘(带、卡)制作费按套支付,也有一些加工企业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免去母盘制作费用,只收取复制费用。
3.其他直接费用。这主要是可以明确归属于某一出版物品种的前期策划费用和编辑加工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主要在出版物的精神生产过程中发生,明显地与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生产量无关,故属于固定成本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