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向某商场销售A类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万元,收取优质费2.4万元,支付不含税销货运费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运输途中合理损耗5%。
    (3)生产车间将上月购入的生产应税产品的一部分半成品(进项税已抵扣),作为小样发给了职工。成本为4万元(含运费成本1万元,支付运费时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当月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台,价款为10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上述业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有关涉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     计算本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转出的进项税额=3×17%+1×11%=0.62(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3×11%+6.8-0.62=6.51(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本月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应纳增值税=35×17%+2.4÷1.17×17%-6.51-10-10×17%=-11.91(万元) 由于增值税为负数,所以当月应纳增值税为0,11.91万元可以留到下月抵扣。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