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 甲有父母丙丁, 甲因病死亡, 未曾留有遗嘱, 其妻乙怀孕 3个月。问: 甲的遗产如何分配?
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 婆, 丧偶女婿对于岳父、 岳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的分配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不尽扶养义务的, 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继承遗产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
⑥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