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
  • A.经甲的同意,法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甲的判决书送达给甲
  • B.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乙必须出庭作证
  • C.丙与丁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调解方式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驳回请求
  • D.基于司法公开的要求,公众戊可要求查阅全部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故A项错误。该法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故B项错误。该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该法第156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故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