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析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这是关于法律主体破产能力的规定。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第19章“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同时,法律规定了法定可不予宣告破产的情况,但对法人的破产能力限制问题无明文规定。据此反推,非企业的公法人和公益法人均无破产能力,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目前也无破产能力,只有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能力。
   对破产能力的严格限制使我国破产法的调整范围存在一定空当。许多学者主张,应就非法人型的企业和自然人的破产问题立法进行调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未将破产法的适用对象扩大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非法人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也未将因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破产而必然随之发生的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破产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应该说,扩大破产法的调整范围,可以适应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化经济发展、非法人型企业大量产生的实践情况,保障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