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措施,疫苗接种范围,人群,时间
麻疹暴发疫情处置措施
1.控制传染源
(1)疫情发现和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集体单位10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的麻疹疑似症状的就诊患者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麻疹诊断标准作出早期诊断,应电话向所在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应按照传染病网络报告要求,做好网络直报,无条件进行网络直报的医院,应及时将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单用传真方式传至医院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其代做网络直报,对疑似、死亡病例应及时做好更正报告。
(2)患者隔离治疗:根据情况对病例采取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在家隔离治疗时应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病人隔离至出疹后5天,伴有呼吸道并发症者隔离延长至出疹后10天。
(3)流行病学调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麻疹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组织人员按照麻疹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要求,对麻疹患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至少采集5例早期现症患者的血清标本,5例以下应全部采集,及时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疹实验室检测,明确诊断;掌握病例的基木情况、发病经过、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以帮助核实诊断,分析寻找共同特征,暴发疫情的性质和波及范围,追踪和掌握密切接触者,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控制疫情暴发,防止疫情扩散与传播。
(4)确定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5)病例搜索。
2.切断传播途径
(1)消毒
1)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和指导医疗机构及社区、学校等疫源地和周围环境开展湿式清洁,必要时用1%漂白粉澄清液或其他含氯制剂喷雾消毒,定期开窗通风。对物体表面可用适当浓度含氯制剂擦拭。
2)发热期患者的排泄物、血液、分泌物,患者的便器、衣被、餐饮具、生活用具,室内空气和污染食物等的消毒,可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
3)对室内空气可采用食醋、0.5%过氧乙酸、乳酸等熏蒸,或用紫外线照射。
(2)通风换气:室内保持开窗通风、透光、清洁;托幼机构、学校、电影院、会场等应加强定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3.保护易感人群。
麻疹应急接种:对患者居住地周围的易感人群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应急接种要求:应根据麻疹疫情的流行特征和当地免疫状况等,确定应急接种范围和接种对象,并在短时间内完成,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应急接种对象一般为6个月至30岁的易感人群,亦可根据当地发病情况扩大接种年龄范围。应急接种的实施应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