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调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申请对乙农庄内被毁的房屋、设施、果树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同日,该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
多选题
16.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A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C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公告送达,但市规划局在受送达人未下落不明时,没有采用其他方式,而是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通告,是不合法行为。D项正确。故本题选ACD。
多选题
17.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该市规划局不应当赔偿的范围有(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据此,A项中的违法建筑物、C项中的经营性损失都不可以获得赔偿。行政赔偿一定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并且是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才可以获得。B项中的乙农庄中的“合法财产”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规定,侵犯人身权并造成精神损害的,应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后果严重的同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D项中,乙公司员工仅仅是受到惊吓,不会获得赔偿。故本题选ACD。
多选题
18.该市规划局应当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须载明的事项有(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行政强制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故本题选ABC。
多选题
19.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当日制作的《用品清单》和某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证据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故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