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正确答案】一方面因为法的外部表现形式和其法的体系的内部结构不一致,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再者为了便于查阅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发现法律上的漏洞进一步为立法提供依据,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所谓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将不同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或加工,使之统一、完整、明确和有序。
   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有三种:法律汇编、法典编纂和法规清理。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规范性法律文按照一定的标准(例如制定的时间顺序、涉及问题的性质等)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前提是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规范也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技术,汇编的主体也可以分为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两种。
   法律编纂也称法典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它属于法的创制的形式之一,是对原有的规范进行加工和变动,废止和修改某些规范以消除相互矛盾冲突的部分,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主体只能由讲求高度立法技术的立法机关担任。
   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首先它的对象是已经颁布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不是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也不是修改原有的规范的内容,而是依照一定的标准对现行的法律规范进行审查,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是各法律、法规创制机关的专有活动。
   除了以上三者之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还有法律全书,又称为法律大全,是在所有部门法都编纂为法典之后,再将全部法典编纂为一个整体的活动,但是这种完善的法律全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再有就是一些国家法律大全则是按照部门法体系编制的部门法典和单行法规的汇编。我国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就属于后者。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