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及监护制度
[详解] 在本案中,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A选项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行为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父母无权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所以B选项错误。甲意外死亡之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在甲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形下,父母没有处分甲的遗体的权利,所以其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