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二人于2007年10月19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7年11月24日办理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008年1月4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该通知书的发文日为2007年12月28日。该专利权的转让应当自何时起生效?
  • A.2007年11月24日
  • B.2007年10月19日
  • C.2007年12月28日
  • D.2008年1月4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专利权转让的生效 [解析] 《专利法》第10条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审查指南2010》1-1-6.7.4“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中规定:“……(1)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U}}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U}}。”故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