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制药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避孕药品和降压药品,产品成本中的外购比例为60%,该企业2012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买用于生产避孕药品的原料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支付该批采购运费200元,取得运输发票;
(2)购买用于生产降压药品的原料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8500元,支付该批原料药采购运费300元,取得运输发票;
(3)购买免税药品和应税药品生产线职工的劳保服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叫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4)销售避孕药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6800元;
(5)销售降压5号药品6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增值税10200元;
(6)购买销售避孕药品和降压药时使用的泡沫包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支付该批采购运费500元,取得运输发票;
(7)将三个月前购入的一批用于生产降压药品的原料药改用于生产避孕药品,账面成本2146.5元(含运费46.5元);
(8)将1箱自产的降压5号药品赠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账面成本4000元;
(9)因保管不善丢失2箱降压5号药品,账面成本8000元;
(10)该企业当期申报应税货物销售额为60000元;免税货物销售额为40000元;
(11)该企业当期申报销项税额为10200元;
(12)该企业当期申报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00+8500+3400+1700+(200+300+500)×7%-(4000+8000)×60%×17%=18770-1224=17546(元);
(13)该企业当期申报应纳增值税为10200-17546=-7346(元)。
(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均经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分析:
(1)该企业当期销售发票使用存在什么问题;
(2)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计算存在什么问题;
(3)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存在什么问题;
(4)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多少增值税。
【正确答案】(1)该企业当期销售免税药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违反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该企业赠送给上级主管部门的降压5号药品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该企业销售免税药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
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10200+60000/6×1×17%+6800=18700(元)
(3)①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同时用于应税和免税药品生产的原材料和运输费应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计算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进项税。对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②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免税项目的,以及产成品保管不善丢失的,都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当期用于分摊进项税的应税销售额=60000+60000/6×1=70000(元)
当期用于分摊进项税的免税销售额=40000(元)
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500+300×7%+(3400+1700+500×7%×70000÷(70000+40000)-[(2146.5-46.5)×17%+46.5/(1-7%)×7%+8000×60%×17%]=11788.73-1176.5=10612.23(元)
(4)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18700-10612.23=8087.77(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