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完善制度加大参与提高政府透明度
2008年《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各级政府部门主动运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公开信息,不少机构增设了新闻发言人岗位。但当前我国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程度与民众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信息公开法律依据不足,制度不健全,存在一定的人治色彩;信息公开的范围比较窄、内容比较粗,缺乏实效性;信息公开参与、互动、利用程度不高等。这些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必然会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2010年的“两会”上,“阳光行政”成为代表们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其核心就是要求将公共权力置于公平、公开的环境中,要求政府从各个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好这一工作,首先,要转变观念,加强认识,将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理念深植每个公务员心中。其次,要完善法律、加强管理、加大参与,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要认真总结《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制定《信息公开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责任等内容,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要修改《国家秘密法》,明确国家秘密的范围,对保密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列入“秘密”的信息可以进行公开。
第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要履行各自的职责,实施口径一致的信息公开,逐步实现从过程到结果的全公开。建立科学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民众所需的信息。建立政府财政支出公开制度,加大对决策性信息公开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领导干部日常考核中,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主体的追究。
第三,加强政府网络信息建设,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当前,网络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网络的作用,继续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加大政府网络信息公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提供民众交流平台,及时更新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同时,要提高领导干部自身利用网络的工作能力,学会善于从互联网上听取和捕捉民意。
第四,加大公民参与力度,发挥监督作用。加强信息交流与互动作用,加强人大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对公共资金进行广泛的监督,从而防止官员的腐败。公示政府部门“三公”消费项目,公开官员个人信息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既往经验告诉我们,不透明的信息会造成社会恐慌,而治理恐慌关键在于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交流,能使民众获得信息,从而更好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增加了政府的公信力,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进行管理。我们只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加大公民参与力度,才能实现政府与民众的“双赢”局面,才能真正打造“透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