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2014年5月,N市放射源丢失事件引发舆论关注。5月10日中午12时,N市环境保护局在其官方微博“@N市环保”上发布公告称:“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浦六北路188号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截至当日10时30分,已锁定放射源所在2平方米范围内,并采取安全措施,专业人员正组织回收。”这是有关这枚放射源的第一次官方发布,此时距放射源丢失已过去了80多个小时,离企业向环保部门报案也已过去了30多个小时。
5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对“放射源丢失”的N多追问》,追问如此危险的放射源是如何遗失的,同时指责N市环境保护局为何不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同时,新浪新闻中心认证微博“@头条新闻”援引媒体当日报道《N市三天找回丢失放射源信息发布被指太迟滞》,除提及“官员称放射源遗失地不会遗留放射性”外,“N市有关部门时隔90小时之后才正式对外通报放射性物质丢失”也被推上了舆论的关注点。
正如媒体和网民所质疑的,N市相关部门对放射源丢失的信息公布表现出明显的迟滞,7日丢失,10日才对外作出公告,且没有披露丢失原因、锁定地点以及放射源的形状等重要信息,相关部门对于放射性物质的科普工作没有做好,大多数民众因对放射性物质铱-192不了解而心生恐惧,对环保部官员的回应表示不敢相信。
截至5月12日晚间,“@头条新闻”的该条微博被转发152次,评论219条。网友负面评论居多。多数网友质疑环保部官员在放射性物质方面的专业知识,纷纷表示“呵呵”和“不相信”。网友“@Illi-den-真索饭”的回复“让官员去呆48小时证明一下”,体现出对官方回应的强烈不满。另一方面,有网友帮忙对放射性物质铱-192做科普,“@能律”称:“铱-192放射的是光子,也就是伽马射线。伽马射线不会导致其他物质污染。污染来源在于污染物放射的射线本身。放射源拿走了,污染自然没有了。”不过这种理性的网友只占少数。
2.2014年4月11日,L市被曝出大面积水污染,最严重的时候,自来水中苯含量超标近20倍。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市民“抢水风波”,致使L市这个濒临黄河的城市,竞一瓶水难求。
L市市民的情绪是被一则短消息引爆的。新华社11日12时发布的消息称,4月10日17时威立雅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上午,新华网率先报道L市自来水苯超标一事,当天被网络媒体转发139次,成为事件初期的重要新闻传播源。当天上午,在L市大街小巷,居民开始抢购瓶装水。11日16时许,政府方面才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比媒体报道迟了6个小时。
4月11日,主流网络媒体主动介入事件报道,加之腾讯、新浪、网易等商业门户网站纷纷在首页重要位置对事件予以推荐,从而使得事件在曝光当天的媒体关注度飙升,相关报道超过1500篇,舆论热度相对较高。
4月12日,传统媒体介入事件报道。其中,《新京报》刊登文章《自来水苯超标20倍L市全城抢购水》,这则报道被网络媒体冠以标题《L市自来水苯超标20倍官方18小时后才公布信息》,无论是“全城抢水”,还是“18小时后公布消息”,都对官方形象形成较为负面的冲击。同时,诸多媒体就此次苯超标与3月初出现的自来水异味作比较,对官方造成更大的舆论压力。
4月14日,媒体质疑、批评政府之声增多,“苯超标事件仍有疑点”“苯超标与监管不力有关”“自来水污染当拿谁问责”等内容的文章见诸报端。某媒体评论:“‘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寒’,许多时候小细节背后却隐匿着大问题。L市自来水污染事件,看似偶然个案,却并不偶然。及时的信息公开,可增强政府公信力,减少事后的被动;应对越及时,越能事半功倍,而不至于左支右绌。L市水污染事件,说到底可倒逼政府部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唯有升级思路、刷新理念、提高行动力,才能化解乃至避免类似的水危机出现。”
与媒体报道不同,微博上关于L市水污染事件的讨论更尖锐。苯超标事件发生后,“@环球时报”结合L市官方3月对自来水异味辟谣事件发表社评,文章一经刊出,便得到迅速扩散。“@人民日报”对此进行转发,同时评论道:“3月辟谣。4月成真,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饮用水,安全保障是否有待升级? 须警惕:每一次‘偶发’污染,都将恶化人们的环境焦虑,更透支政府公信。”两件看似并不相关的事件此刻引发网友遐想,L市官方在微博舆论场上处于相对尴尬境地。网友“孙亚”:居民赖以生存的自来水苯超标? 我认为就不应该有苯存在。水是生命之源,生命健康都无法保证,我们的信任被瓦解了!
3.2014年5月初,H市余杭区中泰乡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发生规模性聚集。5月10日,聚集人员封堵02省道和杭徽高速公路,一度造成交通中断,并有人趁机打砸车辆、围攻殴打执法管理人员。有多名民警、辅警、群众不同程度受伤,数辆警车和社会车辆被掀翻。
5月12日,媒体报道量达到峰值,传统纸质媒体、主流政府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对事件的报道不遗余力,其中,“浙江在线”发布报道《H市九峰垃圾焚烧厂项目负责人答记者36问》,从为什么要新建垃圾处理设施、为什么要选择垃圾焚烧处理、为什么要选址九峰等多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舆论引导。
纵观此次事件的发生,媒体报道引导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政府相关部门在舆情监测方面的缺陷。借助当下成熟的技术手段建立完整的舆情监测体系可以帮助官方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一方面为官方危机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更大危机。通过技术平台对此次警民冲突事件的信息源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警民冲突的火种早在4月19日就已经埋下,“@呼吸纯净的空气”在微博中呼吁当地民众“强烈维权”,截至5月14日16时,该条微博被转评2000余次。5月7日,一则“垃圾焚烧厂秘密开工”的消息在垃圾焚烧项目周边的村民间流传,并在微博平台上开始传播,当地民众开始自发聚集。
试想一下,H市官方若建立了有效舆情监测体系,则可以及时发现网上动态,从而作出有效回应。面对事件起因“垃圾焚烧厂秘密开工”,官方事后给出的回应是:“目前环评还没有下来,项目还都处于论证阶段。怎么可能施工呢?”若官方能对此信息进行有效监测,把事后的回应放到事前,则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4.一起起环保事件在经媒体曝光后总是能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处理,这又不免引起我们的思考,即新闻媒体这种舆论监督在整个环保事业中发挥着什么作用,为我们环保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什么思考? 为什么环境问题只有借助声势浩大的媒体舆论才可能引起社会的关注,才能对企业、政府等强势力量造成自上而下或由外而内的压力,迫使他们正面处理问题?
媒体,作为第三方监督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曾曝光了一系列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证明了我国经济中的“市场失灵”现象,与此同时,也揭露了政府在科学环境决策和积极履行环保职能上的“失灵”。总之,对企业,它们监督其生产,曝光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政府,它们督促并监督其负担起环境保护公共职能,对企业进行环境管制。不得不说,媒体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环境保护是由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而非通过公民权利保护运动推行发展起来的。而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上,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一些贫困地区政府总是采取经济利益优于环境利益的做法,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就公民与政府关系而言,虽说人们基于公共信托理论赋予了政府权力,政府就有义务保障人民权利更好实现。但是,在实践中,公民却与政府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公民往往无法凭个人或多人的力量与其抗衡,即使对政府的决策或职能的履行有异议也无处申辩。
与公民不同,媒体在某些程度上,扮演着将环境问题的发生以一种客观、有效和公开的方式呈现出来,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迫使相关部门积极解决环境问题的角色。在环境问题的发生和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着桥梁的作用。
自上而下压力是最为有效的,但是这种自上而下的权力常常缺乏足够的运作动力,或者说这种结构本身就有很强的惰性。因此,必须有一个自外而内的推动力。媒体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曝光形成自外而内的舆论压力,而这种自外而内的压力又轻易地转化为了自上而下的体制压力,这种自上而下的体制压力对于环境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但是推动环保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应只靠这种外在的推动力,让政府变被动为主动加强与实现与媒体及公众的良性互动才是环保的应有之义。
5.2014年,某市拟新建PX项目,由于与公众沟通不到位,当地民众上街激烈抗议,事发后缺乏有力的舆论引导,结果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最后官方宣布停止推进PX项目。全媒体时代下,环境质量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正确的舆论引导,很多环境事件都呈现出“忽视公众参与及信息不透明一地方政府强行批准和实施项目一民众集体抗议一项目被迫取消”的走向,影响大局稳定。正确的舆论引导,与公众沟通到位,可以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
“开发区这是啥味儿? 感觉像是煤气泄漏,都一下午了……”2014年7月18日下午5点钟,网友孙大菁发微博并@“日照环境”,收到市民举报的微博维护工作人员立即询问了事发位置并同时要求开发区环保关注。在网友反馈了位置后,“日照环境”立即回复“收到! 已通知开发区环保,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赶往现场。”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就投入了追查,一直工作到第二天凌晨2点多,最终锁定了污染源,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有效消除了市民的恐慌情绪。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舆论引导不到位,公众就会认为地方政府缺位或者不作为,从而引发公共危机,使事件陷人不可控状态,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如果舆论引导得力,不仅可以化解危机,还可为政府形象加分。
6.2011年3月,日本发生地震核泄漏事故后,网民“渔翁”在QQ群上发消息称中国食盐将受核污染,后经大量转发扩散,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市场秩序一片混乱……环境突发事件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污染物不明及处理艰巨等特点,往往会有各种谣言伴生。正确的舆论引导可起到防火墙、减震器和安全阀的作用,可以快速平息事态。如果任凭谣言传播,就会导致舆情失控,一个小的事件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乱七八糟的棚子就搭在湘江边,十余艘渔船四处揽客上船吃鱼……这样的情形实在大煞风景。2014年7月,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联合市城管、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了湘江水上餐饮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长沙二水厂附近水域是长沙一级水源保护地。在河岸边,却停了五六艘渔船,专门从事“船上吃鱼”的经营活动。联合执法人员将其中两艘船上的爬梯、顶棚等进行强制切割,对其他的船只进行了劝离。“我们希望市民能自觉抵制‘船上吃鱼’,这是为自己的饮水安全负责。”岳麓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道,“面对社会的不同声音,我们始终站在公众、环保和大局的立场,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赢得了公众支持,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7.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近年来河北省政府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服务型政府的打造,要以给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和优质的公共服务为目的,以政府自身职能的科学定位、结构的优化组合、施政的廉洁高效为手段,以公众的满意度、评价权和选择权为前提和归宿。
目前,河北省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日益成为全省关注的热点。构建环境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是河北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环保部门应认真对待的现实课题。政府部门应该与公众、媒体理性互动、良性互动、经常互动,在沟通中与公众凝结共识,聚集环境保护的正能量,要善于化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以便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破解环保难题。从某种程度上讲,环保部门与新闻媒体已经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二者应当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为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鼓与呼。
问答题 结合给定材料,分析环保部门在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与媒体互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简要回答上述问题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要求:观点明确,语言精练,不超过300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环保部门在面对环境突发事件时,与媒体互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信息发布迟滞。环境事件发生后,信息发布滞后于媒体报道。
第二,不能善用媒体。认为言多必失,在媒体面前沉默寡言,主动放弃新闻话语权。
第三,抵制环境谣言机制不健全。在环境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借助媒体纠正和澄清谣言,工作陷入被动。
第四,缺少有效的舆情监测体系。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引导舆论,以避免更大危机。
环保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与媒体互动造成的负面影响是:
一方面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引发恐慌、焦虑、谣言,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问答题 结合给定材料,围绕“政府作为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总字数800~1000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参考例文]
政府媒体良性互动 聚集环保正能量
当前,我国处于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一起起环保事件在经媒体曝光后总是能得到相关部门及时、有效的处理,不免引起人们对政府与媒体二者关系的思考。政府环保部门也好,新闻监督也罢,其最终的目的都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维护公众利益。因此,面对环境问题,环保部门应与媒体良性互动,积极作为,共同聚集环保正能量。
政府是社会管理主体,代表公众履行环保职能。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环境事业是由政府主导并自上而下发展起来的。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众赋予政府环保部门权力,环保部门行使公共职能来更好地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然而,在现实中,公民却与政府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当面对环境问题,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个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公众没有办法凭借个人力量督促政府部门立即解决突发环境问题,对政府的决策或职能的履行有异议也无法申辩,这时需要有一个中间力量,给政府环保部门施加压力,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也就是媒体监督。
媒体是政府履行职能的外在监督,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媒体传播相对公众个人而言有无法比拟的优势,尤其是新媒体不断涌现,公众可以通过微博、论坛直接与媒体进行互动,媒体可以将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的发生以一种客观、有效和公开的方式呈现出来,进而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对环保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从而迫使相关部门积极解决环境问题。但是,媒体作为外在监督力量,曝光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政府在科学环境决策和积极履行环保职能上的“失灵”。由此可见,媒体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推动环保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应只靠这种外在的推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加强与实现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才是环保的应有之义。事实证明,无论是京津冀雾霾治理,还是多地PX项目屡屡下马;无论是垃圾焚烧厂被迫流产,还是自来水水质引发关注……主动公开胜过遮遮掩掩,积极作为胜过被动解决。环保部门应积极通过媒体展现环保成果、传递环保压力、反映突出环境问题;面对突发环境问题不遮掩、不捂盖,主动回应关注,积极作为。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政府环保部门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媒体是环保部门履行职能的外在监督,二者都应以维护公众利益为目的,在沟通中凝结共识,聚集环境保护的正能量,共同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而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