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破产案件的管理人的任职资格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4条第2~3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A王律师,仅受过行政处罚,不属于24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所以A最有可能。B赵某,值得同情但是事实上已经被吊销执照了。绝对不能担任管理人。C李律师,属于和本案由利害关系。D郭会计师,判处刑罚。综上所述,A当选。
仅受过行政处罚可以担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