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公司和甲签订货物买卖合同,A签发一张5万元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甲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现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关于A公司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考点] 票据抗辩、票据时效[解析] 根据《票据法》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故AC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票据法》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故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