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应如何保障?法律的保障具体应如何实现?
【正确答案】我国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如何得以实现,“徒法不足以自行”,还需要建立一系列保障制度。
   (1)预防制强调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的界分,公权力以保护私权利为目的,以促进私权利的实现为宗旨。在技术设计上,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明确不同性质国家权力的界限,强化不同层级国家权力的分工,并制定相应的公权力行使的程序法,规范权力的运作,使其依照具体的法律规则办事,就是对人权保障的思考。
   实践中,《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及《行政程序法》的起草,则是规范国家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尝试。当然,在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上,如何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既能使公权有权威,高效率,又使它的行使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理论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具有相对性的,公民权利保障的含义里包括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因为无限制的权利也就失去了保障的基础。正如法国哲人孟德斯鸠所言,“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当一个人可以做法律以外的事情的时候,他就没有自由了,因为你可以做,别人也可以做。”法律保护自由和权利,是通过给自由和权利划定界限的方式来完成的。立法上的难题在于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目的以及合理性。根据法治原则,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主要有三个,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是社会的有序状态和动态平衡。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要求是:合理地确定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明确社会主体的宪法地位;对侵犯基本权利的现象规定预防和解决的程序。宪法秩序是社会秩序的基础,稳定的社会秩序有赖于社会主体正确地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当权利滥用的行为危及社会秩序时,依据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可对基本权利的某些内容进行限制。限制基本权利的另一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当国家发生战争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国家安全受到了威胁,为恢复国家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国家可以依法宣布紧急状态,采取戒严等措施。基于这一目的,可以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对应的。公共利益通常表示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幸福与福利。随着社会的进步,公益逐渐进入到各国宪法的保护之列,所以,公益成为正确行使基本权利的界限与标准。我们虽然承认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可以对人权进行限制,但限制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超过了必要限度,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没有保障了。首先,限制基本权利的程度要合理。根据客观情况和法律规定,限制基本权利时,应预见限制达到何种程度才是合理的,如何判断其合理性等问题。客观上存在限制必要时,不得盲目地采取限制性措施,要分析其他补救方法或采取最缓和的限制形式。限制基本权利时应考虑是否符合社会秩序、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目的,在限制的范围上力争达到最小化的程度。其次,限制基本权利的原则要合理。限制基本权利时应针对不同对象适用具体的原则。在价值目标上,要明确限制只是手段,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才是目的。
   (2)救济制,是指公民基本权利受到了公权的侵害或者其他权利主体的侵害后,如何排除侵害进行补救的问题。从各国的宪政设计来看,实行司法独立,让司法权来裁判立法权和行政权是否符合宪法,最终达到保护公民权利的目的,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其理论依据是,行政权和立法权是一种积极的权力,它们主动干预社会,分配社会资源,分配权利义务,与公民发生经常的联系。所以,行政权与立法权最容易突破宪法和法律为其设定的既定状态,而侵犯公民权利。司法权是被动的,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它的行为只有裁判,不主动发布命令干预社会。所以,把立法权和行政权纳入司法权的监督范围,是各国的通例。当行政权侵犯公民权利时,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了行政诉讼的审判原则、管辖范围、审判程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救济。当立法权超越了宪法为其设定的权力范围和界限,或者具体立法与宪法的条文或精神相违背时,许多国家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宪法控诉制等制度,由司法机关或者专门机关来处理立法侵权案件,对公民进行法律救济。在我国,由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对抽象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侵害公民权刊问题,不能由司法机关来审查,只能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行使宪法监督权。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保障,主要从立法预防和司法救济两方面来进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