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以GJB冠名的标准属于______。PSD、PAD等程序构造的图形表示属于______。
单选题
- A.国际标准
- B.国家标准
- C.行业标准
- D.企业规范
单选题
- A.基础标准
- B.开发标准
- C.文档标准
- D.管理标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GJB是我国国家军用标准,属于行业标准。但是,要注意的是,GSB(国家实物标准)却是国家标准。
图形符号、箭头表示等都属于基础标准,如果需要,可以用在各种具体的标准中。
单选题
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业软件著作权经约定合法转让给乙公司,随后甲公司自行对原软件进行了改进,形成新版本后进行销售。那么,甲公司的行为______。
- A.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改进后形成了新版本
- B.不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 C.不构成侵权,因为对原软件增加了新的功能
- D.构成侵权,因为甲公司不再享有原软件的使用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从题目描述来看,甲公司已经把著作权转让给了乙公司,此时甲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但甲公司却“对原软件作品提高和改善”,这属于“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权利,所以构成侵权。
单选题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______。
- A.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商标权均有法定保护期限
- B.企业名称权、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
- C.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和商标权均无法定保护期限
- D.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权无法定保护期限,商标权有法定保护期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参看下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可知商业秘密无确定的保护期限。
{{B}}知识产权保护期限{{/B}}
|
| 客体类型 |
权利类型 |
保护期限 |
| 公民作品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
没有限制 |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 月31日) |
| 单位作品 |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
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若其间未发表,不受保护 |
公民软件 产品 |
署名权、修改权 |
没有限制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 月31日)。对于合作开发的,则以最后死亡 的作者为准 |
单位软件 产品 |
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翻译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 |
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 年的12月31日),若50年内未发表的,不 予保护 |
| 注册商标 |
有效期是10年(若注册人死亡或倒闭1年后, 未转移则可注销,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续注) |
| 发明专利权 |
保护期为2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
保护期为10年(从申请日开始) |
| 商业秘密 |
不确定,公开后公众可用 |
单选题
甲公司的程序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在乙公司兼职并利用其兼职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了一套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的著作权属于______。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程序员
- D.乙公司与程序员共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对于程序员在非职务期间创作的计算机程序,其著作权属于某项软件作品的开发单位,还是从事直接创作开发软件作品的个人,可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三条标准确定。
①所开发的软件作品不是执行其本职工作的结果。
②开发的软件作品与开发者在单位中从事的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
③开发的软件作品未使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全部符合上述3条标准的,所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即为雇员个人享有。雇员进行本职工作以外的软件开发创作,必须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才能算是非职务软件作品,雇员个人才享有软件著作权。常有软件开发符合前两个条件,但使用了单位的技术情报资料、计算机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的情况。处理此种情况较好的方法是对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应当由雇员双方协商确定,如对于公民在非职务期间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创作的与单位业务范围无关的计算机程序,其著作权属于创作程序的作者,但作者许可第三人使用软件时,应当支付单位合理的物质条件使用费,如计算机机时费等。若协商不能解决,只能按上述3条标准作出界定。本试题中已明确,程序员利用了乙公司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其开发的应用程序的著作权属于乙公司。
单选题
______这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利是不可以转让的。
- A.发行权
- B.复制权
- C.署名权
- D.信息网络传播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署名权是不能转让的。
单选题
甲公司开发的通信软件,使用“点波”牌商标,商标没有注册。2007年4月该地另一公司(乙公司)成立,主要开发通信软件,也拟使用“点波”牌商标,并于2007年5月10日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甲公司得知这一消息后,于同年5月25日也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依据我国商标法,______能获准“点波”牌商标注册。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甲、乙公司都
- D.甲、乙公司都不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采取的是“谁先申请谁先获得”的方法。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单选题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的保护包括______。
- A.计算机程序,但不包括用户手册等文档
- B.计算机程序及其设计方法
- C.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但不包括开发该软件的所用思想
- D.计算机源程序,但不包括目标程序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所保护的软件范围为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不包括开发该软件的所用思想。
单选题
张某原是某软件公司的系统分析师,一直从事计算机网络端口优化处理的研发工作。2007年5月张某退休。半年后,张某研发出网络端口优化处理程序,解决了提高计算机网络端口有效利用率这个技术问题,并以个人名义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该项发明创造应属于______所有。
- A.软件公司
- B.张某
- C.张某和软件公司共同
- D.社会公众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①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在本题中,因为张某是在退休后半年内研发出网络端口优化处理程序,所以,该项发明创造应属于张某原来所在的软件公司所有。
单选题
我国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标准的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构成,______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 A.DB11/T
- B.Q/T11
- C.GB/T
- D.SJ/T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标准的层次有国际标准(如ISO)、国家标准(中国标准以GB开头,英国标准以BS开头,美国标准以ANSI开头)、地方标准(以DB开头,后接地方编号)、行业标准(如IEEE)、企业标准(以Q开头)。标准的类型有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用“/T”表示。
单选题
以ANSI冠名的标准属于______。
- A.国家标准
- B.国际标准
- C.行业标准
- D.项目规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ANSI为美国的国家标准,所以应选A。
单选题
GJB 473—88(军用软件开发规范)是______。
- A.国家标准
- B.行业标准
- C.地方标准
- D.企业标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GJB是中国军用标准,军用标准属于行业标准。
单选题
《GB
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是______标准,违反该标准而造成不良后果时,将依法根据情节轻重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 A.强制性国家
- B.推荐性国家
- C.强制性软件行业
- D.推荐性软件行业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我国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字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强制性标准是国家技术法规,具有法律约束性。其范围限制在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身健康与安全等方面。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和有关部门对涉及其经营、生产、服务、管理有关的强制性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而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性标准是自愿采用的标准。这类标准是指导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一般是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相关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犯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由于推荐性标准是协调一致的文件,不受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利益干预,能更科学地规定特性或指导生产,我国《标准化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由各方商定后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由行业机构、学术团体或国防机构制定,并适用于某个业务领域的标准。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的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正式公布该行业标准代号。已正式公布的行业代号:QJ(航天)、SJ(电子)、JB(机械)、JR(金融)等,暂无软件行业。行业标准代号由汉字拼音大写字母组成,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行业标准(如SJ/T)。
单选题
某软件企业开发了一套能够同硬件结合以提高设备性能的软件产品,向国家专利局申请方法发明专利,获得了专利权,并为该软件产品冠以“昆仑”商品专用标识,但未进行商标注册上市销售。此情况下,该软件产品不可能得到我国______的保护。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该企业在软件开发完成后就取得了著作权,该企业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此时该软件就可以同时受到著作权法、专利法的保护。
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中,规定对侵权行为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刑法》中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6条规定对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17条规定对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8条规定对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该软件产品能够得到刑法的保护。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实行的是注册原则,即商标所有人只有依法将自己的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才能取得商标权,其商标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该企业虽然对其软件产品已经冠以商品专用标识,但未进行商标注册,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此时该软件产品就不能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商标法虽然不能提供针对计算机软件的实质内容与表达的直接保护,却可以为软件提供商业化的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商标法来实现对其所属软件的保护。首先,软件的权利人可以针对软件产品申请注册商标,并通过标注在其产品包装上的商标来表明其身份及商誉;其次,软件的权利人还可以通过技术措施在软件中设置其特有的商业标记,例如,通过技术手段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或者其二者的结合出现在软件的界面上。这些措施不仅可以防止他人对商品化了的计算机软件实施侵权,也可以在遭受侵权后,利用商标法有效地打击侵权行为。尤其是当软件被盗版的时候,这些盗版软件经常是不标明商标、产地等,甚至是假冒商标,软件权利人可以依据商标法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在实践中,行政手段通常要比诉讼程序更简便、快捷,达到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目的。当然,商标法还对侵犯软件商标权的行为应承担的民事及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
单选题
张某是M国际运输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的业务要求开发了“空运出口业务系统”,并由公司使用。随后,张某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明确软件名称是“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著作权人为张某。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 A.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的著作权属于张某
- B.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的著作权属于M公司
- C.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的著作权属于张某和M公司
- D.张某获取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是不可以撤销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张某开发的软件是在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担任计算机系统管理员期间根据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业务要求开发的“空运出口业务系统V1.0”,即该软件是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认定作品为职务作品还是个人作品,应考虑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作者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应当履行的职责。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的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或其他组织享有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的权利,期限为2年;特殊的职务作品,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所谓特殊职务作品,是指《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的两种情况:一是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科学技术作品;二是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在第十三条中规定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二是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是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张某在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料,且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所以,其进行的软件开发行为是职务行为,其工作成果应由公司享有。因此,该软件的著作权应属于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但根据法律规定,张某享有署名权。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规定,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只是证明登记主体享有软件著作权及订立许可合同、转让合同的重要的书面证据,并不是软件著作权产生的依据。该软件是张某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该软件的著作权应属于公司。明确真正的著作权人之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证明力自然就消失了(只有审判机关才能确定登记证书的有效性。)。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软件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1992年4月6日机械电子部发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而不是强制软件登记。软件登记可以分为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的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登记其软件,或是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登记的,或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登记,这些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单选题
甲公司的某个注册商标是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在乙可采取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 A.向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
- B.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
- C.首先提起诉讼,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再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裁定
- D.与甲交涉,采取许可方式让甲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看似是考查著作权与商标权相关内容,但实际上是在考查一般争议处理的流程。对于任何争议基本上都是采取的先找主管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功再进行诉讼,而C选项的说法,刚好弄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