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正确答案】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一系列诉讼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 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3) 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书记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4) 及时获知被指控的内容和理由,获知所享有的诉讼权利。(5) 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6)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后或者是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或者控告,代为取保候审等。(7) 有权自行辩护或者在辩护人的帮助下进行辩护。在公诉案件中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自诉案件中,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在法定条件下有权获得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的法律帮助;有权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进行辩护,也有权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8)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9) 对于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10) 有权在开庭10日前收到起诉书副本。(11) 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对证人、鉴定人发问,辨认、鉴别物证,听取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书面证据发表意见;有权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被告人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12)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13) 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可以提起上诉。在只有被告人一方提起上诉的情形下,不得被加重刑罚。(14)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申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