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2011年一专一第23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对于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而不表示反对的情形,《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依然可以适用原来的规定。《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题中,乙以丙的名义向甲购车.甲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可见丙在此案中构成明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而未做否认表示的情形.此时,视为同意,理论上这种情形叫做默示的授权,丙应当承担责任,故C正确。值得说明的是,这种明知而没有表示反对的情形,有人认为直接构成表见代理,理论界此说为少数观点。但理解为表见代理,结论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