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食品公司销售水果罐头。2009年7月25日上午10点,市工商局以该公司销售变质水果为由,没收了300箱水果罐头(该罐头并未超出保质期)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该公司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证据保全。要求鉴定被没收水果罐头的质量,以确定该罐头是否变质。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该罐头的生产厂家调取了该厂的卫生及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据,发现该厂连续3年获得省级产品质量优秀奖。 问: (1)什么是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 (2)本案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鉴定要求将可能怎样处理? (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哪些情形下有权调取证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 (2)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加以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部门鉴定。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将罐头封存起来并交由法定部门鉴定。 (3)《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两种情形: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②当事人应该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原物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