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食品厂为扩大产品销量,精心模仿乙食品厂知名饮料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的模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______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甲厂使用了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包装,装潢,即使乙厂未获得外观专利,或者甲厂在包装上没有使用乙厂的厂名,厂址,商标,只要造成与知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即构成了混淆行为,AC选项错误。混淆行为不要求造成所有消费者的误认,混淆行为中的消费者是指一般的社会公众,判断是否足以引起误认,应当以一般社会公众的知识、经验为准,而不能以具有丰富的消费者的知识、经验为准,B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