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位于A区的甲公司与位于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3.5吨位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另外还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切争议应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向乙公司履行义务,乙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 A.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应由A区或C区法院管辖
  • B.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不明,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应由A区法院管辖
  • C.本案C区法院无权管辖,因为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 D.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因为协议管辖的约定有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管辖协议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之中进行选择。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上述条件,本案中的有关管辖的协议为有效的,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