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考点] 教唆犯的认定
[解析] 成立教唆犯,要求被教唆者必须没有相关犯意。如果强化他人已有的犯意,则成立帮助犯,而非教唆犯。简言之,教唆犯对他人的犯意的形成,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如果使他人的犯意“从弱到强、从小到大”,则应认定为帮助犯。本案中,李四本来就已有杀人的犯意,因此,王二教唆张三为李四的杀人行为提供帮助,只是“强化”而非“引起”李四的犯意,只能认定为帮助犯,而非教唆犯。因此,A项正确。
B项,当刑法分则就某一教唆行为规定了独立的罪名时,此时的教唆行为被当作实行行为来处理,此即“教唆行为的犯罪化”,或者“教唆行为的实行行为化”。教唆他人作伪证,成立独立的妨害作证罪,而非伪证罪的教唆犯。因此,B项错误。
C项,虽然吸毒本身不是犯罪行为,但教唆他人吸毒的行为,则成立教唆他人吸毒罪。因此,C项错误。
D项,乙将丁打成重伤,但这种伤害行为不是由甲的教唆行为所引起的,因此,甲无需对乙的伤害行为负责,成立教唆未遂。因此,D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教唆犯是司法考试中一个必考的考点,其理论性很强,而且不同学派之间观点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给我们的复习备考带来了不少的难度。希望通过本题的作答,能进一步加深对教唆犯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