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专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因此,对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可以给予强制许可,选项A错误。强制许可的目的在于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阻碍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外观设计不涉及技术方案,因此,没有规定对外观设计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因此,对发明和实用新型都需要进行保密审查,选项B错误。保密审查的目的在于防止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技术方案因向外申请专利而泄露,从而损害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而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外形设计,不涉及技术方案,因而无需进行保密审查。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因此,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都可以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选项C错误。相对于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没有进行实质审查,其权利稳定性较差,需要在侵权争议中先以适当的方式确定其权利的稳定性,因此,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规定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根据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推广应用的专利类型仅限于发明专利,因此,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