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深圳旅游团一行30人,准备2月10日—2月14日至北京旅游,计划2月10日游长城,2月11日游故宫,2月12日游天坛,2月13日游北海公园,2月14日游国家博物馆。等到达北京后,导游说路线不合理,应把最美丽的放在最后游览,故将10日与14日景点对调。而在13日时北京降大雪,长城无法游览。
   问:(1)旅行社与导游应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2)若是旅行社无力赔偿,可否适用质量保证金?又该如何赔偿?
【正确答案】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导游证3~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若旅行社无力赔偿,可适用质量保证金。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