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理财通及P2P投资产品等属于“互联网+”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互联网+”具体行动: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
余额宝是利用支付宝平台将大家的资金集合到一起,一部分到银行做存款,一部分到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再将赚到的钱分给每个用户;P2P理财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模式,P2P平台就是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来完成个人对个人,企业对个人这样一个对接模式。这些都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